发布时间:2012-12-19 文章来源:办公室宣传处 编辑人: admin
根据2012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以下简称“双百”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青海省“双百”活动由省组委会自行安排组织。青海省“双百”活动组委会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克服活动经费紧张、协调难度大等困难,认真准备,大力推进,从6月至10月,在省直机关各单位、省级政法各部门、西宁地区、大中型企业、大中专院校共举办了16场报告会,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领导重视、齐抓共管。青海省法学会接到全国“双百”活动通知后,及时向省司法厅党委和主管领导汇报通知精神和青海省组织开展“双百”活动的工作思路。省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指示省法学会协调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省教育厅、司法厅等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双百”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后,组委会各相关部门和领导,全力配合“双百”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的工作,为做好“双百”活动的宣讲准备、协调工作,从时间、地点、人员落实、宣讲主题确定、后勤保障、宣传报道等给予了大力支持,这是“双百”活动取得成功的关键。
二、精心指导、注重实效。青海省“双百”活动组委会根据各部门、各单位意见,指导和安排各宣讲人以典型案例入手,从理论层面解答各部门、各单位在实践中遇到的法治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及解决办法、采取的措施等。使听众从中受到启发,理清了思路,明白了事理,增强了法治宣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广大专家学者把参加“双百”活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本着对法律负责,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宣讲对象负责的态度,坚持讲法治与讲政治相统一,精心、细致、充分准备宣讲材料,使宣讲主题和内容既符合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又满足宣讲对象的法治需求,力求使报告会富有感染力、影响力。
三、找准契机、扩大影响。一是以青海省“第二届优秀法学家”表彰大会为契机,于7月4日在青海会议中心举办了首场报告会,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王建军,省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志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省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高煜及省安全厅、司法厅,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领导出席报告会。省直政法各部门及法学教学、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等部门的法学法律工作者200余人听取了报告。报告会反响强烈。二是抓住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时机,于10月23、24日首次举办了9所高校1200余名师生参加的高校专场报告会,引起高校师生的共鸣,受到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三是根据省经委(国资委)机关及所属大中型企业和青海油田的普法需求,分别选派宣讲团成员作专题报告会,为“双百”活动在大中型企业开展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