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2-09 文章来源:山东省法学会 编辑人: admin
2013年11月22日上午,山东省枣庄市法学会在市政大厦二楼报告厅举办2013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枣庄专场。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枣庄军分区领导班子成员及市直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等30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上海市社科联党组书记、专职副主席、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沈国明同志作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报告。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宝民同志主持报告会。
沈国明同志从四个方面深刻阐述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含义,立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全面分析了当前社会存在的多发高发矛盾现状以及产生原因,论述了出台法律与政策的注意事项、评价标准和实施条件,并就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提出了专业的见解和策略。沈国明同志的报告理论联系实际,观点鲜明,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正确研究分析当前形势,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法治建设的工作重点,具有重要启示和借鉴作用。
张宝民同志结合本次报告,就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方式和依法办事能力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积极顺应广大群众对法治社会、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带头学法用法,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让广大群众更加深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二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要求每位领导干部都要敬畏法律、尊崇法律,将其真正转化为自身的工作原则,无论处理什么问题,都要依法办事;无论出现什么情况,法律的底线都不能动摇。三要坚持依法治市。各级各部门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社会管理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在行使权力的时候不越权,在履行职责的时候不推诿,做依法行政的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