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31 文章来源:辽宁省法学会 编辑人: admin
5月31日,辽宁省2018年“双百”活动组委会会议召开
5月31日,辽宁省2018年“双百”活动组委会会议召开。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国长青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普法工作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新贡献。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院国强主持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学习全国2018年“双百”活动组委会会议精神,结合辽宁实际制定了《辽宁省2018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草案)。
国长青指出,改革开放40年,也是我国法治建设的40年,党十一届三中全会郑重地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的伟大任务,确立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开启了崭新征程。40年来,人大系统、国务院及地方政府一共出台了一万多部法律、规章,逐步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双百”活动要在此基础上,切实做好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法治观点的政治引领。
国长青强调,“双百”的总目标是引领广大干部群众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主要任务是向全社会普及法律知识,重点要抓住各级领导干部、高校教师、社会法律执业人,同时要把“双百”活动引向全社会,充分落实“法治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具体要求,各组委会单位要结合本系统普法对象的特点,认真调研制定贯彻我省“双百”活动实施细则的方案,特别是针对两新组织,要着重关注。
国长青指出,今年的“双百”活动要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要在改革开放40年的伟大时间节点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时刻、辽宁经济复苏最为关键一年的大背景下,展现新气象、开创新作为、做出新贡献。
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司法厅、教育厅相关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