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8-01 文章来源:福建省法学会 编辑人: admin
日前,福建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省直机关工委、教育厅、司法厅、法学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的意见及2013年活动安排的通知》,对全省新一轮“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作出了安排。福建省新一轮“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将按照“统一规划、整体推进,拓展形式、扩大效应”的要求来组织实施。《意见》强调,新一轮的“双百”活动要继续保持高层次宣传,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政机关、政法部门、党校以及高等院校为重点,落实设区市党委(党组)、县(市、区)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年内安排不少于一次法治内容的学习,促进领导干部树立依法执政的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意见》要求,省组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挂钩联系设区市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双百”活动的指导,省、设区市组委会每年主办报告会不少于2场,组委会成员单位每年要在本系统本单位自主安排“双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