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双百”活动中国法学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扩大)报告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3-09-03   文章来源:办公室宣传处  编辑人: admin

           8月21日,2013年“双百”活动中国法学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扩大)报告会在北京举办。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姜伟作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的专题报告,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党组成员、副会长李清林、胡忠,党组成员、秘书长林中梁出席报告会。

      胡忠在主持报告会时指出,多年来,“双百”活动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各级组委会的精心组织下、在广大法学家的积极参与下,已经成为广大干部群众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意识的全国知名品牌,成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载体,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今年首次把走进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为组织开展“双百”活动的一个工作重点。中国法学会党组高度重视这项活动。

      姜伟指出,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对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的总结,是我党领导人民经过新中国60多年的法治建设,特别是总结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历史经验后逐步提出的,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万众一心、团结奋斗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梦的紧迫历史任务和重要战略目标。

      姜伟指出,总结近百年来中国法治建设的经验教训,舶来的法律体系,无论是西方资本主义法治还是东方前苏联、东欧的社会主义法治,只要不符合我国国情,都是不可取的,盲目地照搬任何外国的法治,只会迟滞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进程,无法实现建设法治中国的梦想。

      姜伟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只有通过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基本原则,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道路,才能继续坚定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是一条从实践中探索出来的、符合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与建设社会主义目标相吻合的法治发展路径,必须坚持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同步发展,必须坚持让市场经济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必须坚持党政自上而下的强力推动,必须坚持法治规律与我国国情的创造性结合。

      报告会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报告从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论述切入,引经据典、以案说法,深刻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和实践来源、发展目标、内容、原则和任务,详细讲述了国内外法治发展的实践与探索,提出了中国法治发展的问题和对策,理论性、指导性、实践性都很强,对于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中国法学会机关各部室及各直属事业单位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所属媒体处以上干部及全体采编人员,中央新闻媒体记者等共17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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