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三明市“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 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9-10   文章来源:福建省三明市法学会  编辑人: admin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直党工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法学会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的意见及2013年活动安排》,现就我市开展2013年“双百”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部署和目标要求,结合“法治三明”、“平安三明”建设实践,在认真总结我市以往“双百”活动经验做法基础上,改进和创新“双百”常态化工作机制,增强“双百”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遵规守法自觉性,提高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水平,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加快建设“开放三明、幸福三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双百”活动的组织领导,参照省组委会的组织架构,结合我市的实际,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直党工委、市教育厅、市司法厅、市法学会等7个单位共同组成市“双百”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法学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

      夏 钢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

      余真华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

      副主任:

      廖丽青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华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 新  市直机关党工委委员、宣传部长

      陈瑞迈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陈春兰   市司法局副局长

      方 艺 市委政法委副调研员、市法学会秘书长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方 艺(兼)

      成 员

      朱跃锋 市委组织部干教科科长

      廖廷建 市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

      李 坚 市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市法学会副秘书长

      谢 群 市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长、市教育局思政科科长

      余仁桂 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

      卢晓兰 市法学会秘书科副科长

      为加强对各县(市、区)“双百”活动的指导,建立市组委会成员单位挂钩联系各县(市、区)制度,由市委组织部挂钩联系梅列区、三元区,市委宣传部挂钩联系永安市、大田县,市委政法委挂钩联系沙县、尤溪县,市直党工委挂钩联系建宁县,市教育局挂钩联系将乐县、泰宁县,市司法局挂钩联系宁化县,市法学会挂钩联系明溪县、清流县。

      三、组织方式

      从2013年开始,我市新一轮“双百”法治宣传活动常态化按照“统一规划、整体推进,拓展形式、扩大效应”的方式开展。统一规划,即市组委会按照省组委会的统一安排,制定市直及所属县(市、区)“双百”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对年度宣讲的题目、对象、场次、时间等,作出具体安排,并组织实施。整体推进,即要把“双百”活动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列入各级党政机关的年度政治学习计划,以及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高校的教学计划。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双百”活动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并“深入到一般百姓中”。拓展形式,既要采取大型报告会的传统形式,又要在创新宣传形式上下功夫。一些重要专题报告会可利用视频等现代媒体手段,进行现场直播并收听收看;对于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可组织报告人与有关人员采取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研讨互动,努力提高“双百”活动的针对性。扩大效应,即要在提高宣传实效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各地法治实践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提炼深化宣讲主题,增强全社会的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同时,积极组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加大对“双百”活动的宣传报道,扩大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带动当地法治宣传文化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组织要求

      1、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率先垂范,带头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开展“双百”活动。市组委会每年主办报告会不少于2场,结合实际,在县(市、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文化活动。各县(市、区)党委学习中心组年内还未进行法治内容学习的,要在年底前安排1次法治内容的学习。各县(市、区)本年度“双百”活动情况请于11月20日前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如需要师资,可向组委会办公室申请。

      2、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政法委负责“双百”活动的牵头组织工作,主持召开组委会会议,协调安排相关工作;组织部负责协调落实“双百”活动进党校活动,协调领导干部参加相关报告会;宣传部负责协调将“双百”报告会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党工委负责将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推进党员干部学法守法,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协调大型报告会的组织;教育部门负责做好本系统报告会的规划与组织,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各级学校的教学计划;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将“双百”活动列入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分解项目,并加强督促考评,同时负责大型报告会的录音、录像、制作DVD光盘;法学会负责“双百”活动年度计划的制定,确定或推荐、协调报告人,做好组委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3、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双百”活动的指导,协调,落实成员单位挂勾联系各县(市、区)制度,保证“双百”常态化工作的落实。

      五、宣讲主题

      1、法治中国、法治福建、法治三明的理论与实践;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

      3、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其实施;

      5、社会管理方式创新及其法治保障;

      6、深化市场经济改革和法治保障;

      7、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法律问题。

      (以上题目仅供参考,各地可结合实际自拟讲题。)

      六、宣讲安排

      按照“统一规划、整体推进,拓展形式、扩大效应”的总体要求,2013年,市组委会将邀请法学专家在市区组织2场法治宣讲专题报告会(具体时间、地点、主题另行通知)。市委党校各主体班次应有法治宣讲内容。各县(市、区)的“双百”活动由各地根据常态化工作意见,自行安排组织。县(市、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内应安排不少于1次的法治内容的学习。有条件的地方,可把“双百”活动延伸到基层单位,深入到一般百姓之中。市区专场报告会听课对象为:市直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市法学会理事、会员代表。各县(市、区)报告会的听课对象可参照市直机关报告会的范围。“双百”活动向基层延伸活动,“深入到一般百姓之中”的听课对象包括: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干部和群众。各县(市、区)组织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市组委会。

      市组委会办公室地址:三明市新市中路385号三明市法学会

      联系人: 卢晓兰

      电  话: 8580008 8582083

      电子邮箱:smfxh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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