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9-23 文章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编辑人: admin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层级分化,人群流动加快,利益诉求增加,多元思维碰撞,既充满生机活力,也面临错综复杂的问题,社会矛盾高发、多发、频发。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基层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浙江省法学会邀请省人民检察院张雪樵副检察长,于9月18日、19日分别为衢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永嘉县政法系统作了“社会转型期的法治思维”专题辅导报告。衢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市级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市政法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和各县(市、区)负责人,永嘉县政法各部门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共300余人聆听了报告。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巡视员张雪樵作“社会转型期的法治思维”的主题报告
报告会上,张雪樵副检察长围绕主题,系统剖析了“法治的内涵”,深入探讨了“法治与人治的区别”,提出了“社会转型期法治建设所面临的问题”和“转型期法治建设的实践进程”。他认为,公权力必须加以限制,同时要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法治国家最显著的特征。各级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必须切实保护人民权利和尊重保障人权,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无论是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还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都亟需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维”。整个辅导报告有理论、有案例,分析透彻、内容丰富,辩证论述了“情、理、法”的关系,对了解把握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法治问题,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有很大的教育指导作用。
张雪樵副检察长的生动授课给每一位与会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大家还就“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展望”、“政法文化精神培育和弘扬”、“法治信仰”等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进一步深化了法治思维,开拓了工作思路,帮助大家在社会转型期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职权、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不断提高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法治思维能力,为促进当地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