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26 文章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编辑人: admin
6月21日,绍兴市法学会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绍兴专场暨“枫桥经验”进课堂活动
6月21日,绍兴市法学会与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合作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绍兴专场暨“枫桥经验”进课堂活动,邀请绍兴市综治办副主任、市法学会副会长戴大新作“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若干思考”专题讲座。
戴大新副会长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阐述了“枫桥经验”“从哪里来”“是什么”“有什么用”“创新什么”“到哪里去”五个问题,揭示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变化和本质,强调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价值意义。
师生们普遍反映,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之际举办“双百”法治宣讲活动,使“枫桥经验”进学院、进课堂,非常及时、很有意义。报告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和指导性,对于广大师生深刻理解“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和时代价值,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起到了重要的借鉴和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