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四项举措全面推进“双百”工作

发布时间:2014-10-21   文章来源:办公室  编辑人: admin

      今年以来,镇江市“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按照省“双百”组委会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镇江实际,认真组织、周密计划,抓住重点、选好主题,统筹协调、规范操作,确保了全市“双百”活动按计划顺利实施。截至今年10月底,共举办6场法治宣讲报告会,对于进一步提高全市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镇江市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把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制度措施,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整体工作合力作为抓好“双百”活动的重中之重。年初,召开由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法治办和市法学会等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市“双百”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会议和省“双百”活动通知精神,全面总结镇江市“双百”活动工作情况,就围绕不断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双百”活动品牌效应等开展讨论研究,并结合镇江市实际研究拟制年度“双百”工作方案。市组委会要求“双百”报告会必须把好政治方向,充分利用“双百”活动平台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努力为“法治镇江”建设作出贡献;必须突出宣讲重点对象。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政领导干部为宣讲重点;必须强化宣传效果。严把选题、师资、备课等关键环节,改进宣讲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注重提高法制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双百”组委会工作通知的统一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密切协作配合,有效保证了“双百”活动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部署、周密安排。市“双百”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下发了《2014年镇江市“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从“面上”和“线上”对开展“双百”法治宣讲的指导思想、宣讲主题、组织安排、重点听课对象作出明确具体的要求。今年,镇江市提出“双百”活动要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率先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设为总目标,推进“平安镇江”、“法治镇江”建设为主题,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繁荣法治文化。

      三、紧贴实际、选准主题。坚持从选题入手,紧密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法治建设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依托省“双百”组委会提供的高层次、立意新、导向性强的候选题目和高水平、强大阵容的师资力量,作为我市向各辖市(区)推荐的首选宣讲主题。如邀请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先后为镇江市级机关领导干部和江苏大学作了题为《新中国65年法治建设回顾与反思》的专题报告。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提出的“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要求,组委会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为今年宣讲重点主题,邀请中央党校卓泽渊教授先后为扬中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润州区政法系统作了题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提升》的“双百”报告会讲座。针对新形势下各级领导干部如何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邀请省法学会副会长、省政协社法委副主任朱华仁和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黄学贤教授为镇江新区党政领导干部做了专题辅导。

      四、规范程序、创新方式。镇江市“双百”活动逐步形成了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格局。一抓规范操作。年初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对“双百”活动组织机构与职责、工作机制、活动安排和保障等重点环节作出明确细致的规定,从制度上保证法治宣讲活动常态化。二抓统筹协调。镇江市法学会作为“双百”活动的具体承办单位,在广泛调研和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负责制定年度活动整体计划,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各辖市(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的联系沟通,通过相互协商、不断调整,逐一落实主题、授课老师邀请与行程安排、报告会时间、场次、听课对象等各项事宜,编制每场活动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单位和责任人。三抓责任落实。坚持“双百”法治宣讲对象的高端定位,由宣传部负责将“双百”活动纳入市辖市(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政法委负责协调落实政法系统法制学习教育内容,教育局负责安排高校专场报告会,司法局负责将“双百”纳入普法教育规划,发挥法制宣传的整体效应。四抓宣讲效果。根据不同主题、不同受众对象,采取辅导报告、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注重提高宣讲效果。开展现场互动交流,活跃了教学气氛,促进了思想沟通,加深了对法律知识和法治文化的了解。五抓服务保障。保持与授课专家的密切联系,按照活动日程和授课专家要求,认真做好行程安排和接待工作,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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