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9-12 文章来源:内蒙古法学会 编辑人: admin
为认真贯彻孟建柱同志就“双百”活动作出的重要批示“积极推进‘双百’活动的宣讲活动很大意义,望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根据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的工作部署,日前自治区法学会印发了《2013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内蒙古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至此2013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内蒙古法治宣讲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方案》要求,2013年自治区“双百”活动组委会在自治区直属党政机关、政法系统、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举办3场报告会。在盟市举办4场,其中乌兰察布市1场、呼伦贝尔市1场、二连浩特市1场、巴彦淖尔市1场。各地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双百”活动经费由主办方负责。宣讲课题自行确定,也可以向自治区“双百”组委会申请,推荐全国和自治区著名法学专家、教授担任宣讲人。
为提高“双百”活动的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加大对自行组织“双百”活动的指导力度,确保“双百”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组织1场“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参加人员为政法机关(领导)、司法系统人员(包括公、检、法、司、安、法律工作部门),约350人左右,时间拟定于九月上旬宣讲。
法治宣讲主题:1.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2.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