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省“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在黔南州举行

发布时间:2014-11-17   文章来源:贵州省法学会  编辑人: admin

    11月13日,贵州省“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在黔南州举行

      11月13日,贵州省双百组委会特邀省社会科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吴大华为黔南州委中心学习组成员、州直各部门负责人、政法各部门干警共220余人作主题宣讲报告。

      报告会上,吴大华院长以《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题,从“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含义及其与政治思维、经济思维和道德思维的关系”、“现阶段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状况”、“新中国历代高层领导人专业背景的发展演变及趋势”、“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对策和建议”等四个方面,阐述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是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领导干部的明确要求,也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循序渐进的必然趋势。他指出,法治思维是合法性思考,以合法性为前提。因此,领导干部运用权力来处理公共问题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合法性成为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同时,对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重点,在于使其能够掌握法律知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争议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起到防治腐败的作用。作为领导干部应该掌握现行法制的体系、基本法律内容、各种权利义务关系及救济程序;应该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以法为镜”,防微杜渐,保证和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以建立一个公平和谐的社会秩序。

      报告会上,吴大华同志从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角度,辅之以幽默生动的案例,为黔南州党员领导干部和政法各部门干警作了一次精彩又具有实效的讲座,得到了与会同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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