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委组织举行“双百”中心组集体学习会

发布时间:2014-11-21   文章来源:内蒙古法学会  编辑人: admin

      11月18日上午,包头市委组织举行“双百”中心组集体学习会,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冯玉军教授向参加学习会的人员作了题为《迎接法治新时代——解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的专题讲座。这次集体学习也是我市启动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的一个专场。

      市领导程刚、刘二明、施文学、贺伟华、金满仓、王惠明、王飞、张伯群、郭卫新、安润生、路智、侯晓菊、时素珍、卜文厚、周志宁、尚云、贺俊,市政协秘书长张永和及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辉等500多人参加了学习会。

      市委常委、秘书长贺伟华主持集体学习会。

      冯玉军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社会转型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法律与宗教研究中心主任、中央统战部法律专家、北京市政府立法专家,著有《法经济学范式》、《全球化与中国法制的回应》等个人专著十几部。参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的起草和讨论,在法学理论、法律经济学、法律全球化理论等研究领域有广泛影响。

      学习中,冯玉军教授分别从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国进入法治新时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西法律文化与法治模式比较;法治中国的模式性特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愿景与措施等四个方面,结合法治建设的古今演变、中外对比,讲解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阐述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必要性、必然性、总目标、基本特征和重大任务,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科学内涵、法治与人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重大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述,引导参加学习的人员,进一步增强法治自觉,提高法治能力。

      各旗县区委、稀土高新区党工委中心组成员,各委办局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中央、自治区驻包单位的负责同志,各旗县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的负责人以及自治区法学会、包头法学会的有关领导参加了集体学习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