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赴青海调研并参加青海2013年“双百"活动

发布时间:2013-09-22   文章来源:办公室宣传处   编辑人: admin

           9月11日至13日,由中国法学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增勇,教育部思政司思政处处长江嵩,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葛洪义,郑州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沈开举等人组成的全国“双百”活动报告团赴青海进行调研并参加青海省2013年“双百”活动报告会。

      9月13日上午,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葛洪义为青海省“双百”活动高校专场作了题为“法治中国的理论与实践”的专题报告,青海各高校60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报告会前,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光荣会见报告团一行,青海省法学会会长刘晓,青海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高煜等人参加会见。报告会由青海省司法厅巡视员王建荣主持,刘晓会长讲话,王增勇副主任对“双百”活动作了介绍。张光荣指出,全民的法治素养的提升,是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推进“依法治国”而言,这也是一项治本的基本措施。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的增强对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理性程度,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有重要的意义。“双百”活动开展8年来,在这一方面起到很好的推进作用,希望以“双百”活动为契机,进一步作好青海省的法治宣传工作。

      刘晓指出,要充分认识“双百”活动的重要意义。“双百”活动已成为我省党政机关、政法部门和大专院校开展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也得到了广大法学家的热情参与,形成了普法宣传的新亮点,为建设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做出了重要贡献。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法学法律工作者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做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落实的执行者、促进者和捍卫者,做“平安青海”建设、“法治青海”建设的实践者,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刘晓强调,“双百”活动要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在开展“双百”法治宣讲活动时,一定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省政法工作大局,将全省法治建设中带有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的热点、重点问题,党委和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难点、焦点问题作为法制宣讲活动的重要内容,更好地服务“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要扎实推动“双百”法治宣讲向基层延伸,努力实现法治宣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着重回答、讲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要锻炼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队伍,尤其是广大法学家走向社会、走向群众、走向实践,实现理论与实际的结合。

      9月13日下午,全国“双百”活动报告团召开了青海“双百”活动调研座谈会,青海省“双百”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人员、青海省高等院校法学专家参加座谈会。座谈会上大家针对青海民族宗教等特殊情况,就如何提高“双百”活动宣讲针对性、挖掘双语宣讲人才、课题以及经费支持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对“双百”活动在民族宗教地区深入有效开展提供了很好经验和建议。

      此次青海“双百”活动还于9月16日举办了青海党校专场,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作为了题为“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及司法改革”的专题报告;9月17日海东市市委理论中心组专场,郑州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沈开举作了题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及法治保障”的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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