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30 文章来源:山东省法学会 编辑人: admin
8月19日上午,枣庄市法学会在市政大厦二楼报告厅举办2016年“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市委专场报告会。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教授马怀德同志作题为《增强法治观念,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专题报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于玉同志主持报告会。
8月19日,“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市委专场报告会举办
马怀德同志的报告包括三方面内容:(一)当前我国法治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法治建设环境和观念意识发生明显改观。但是法治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制度建设问题、法律实施不良问题、司法不公问题以及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不强问题。(二)当前法治建设面临的新挑战。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进步的大背景下,法治建设迎接的新挑战:一是社会公众法律意识觉醒、维权意识高涨的挑战。二是新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挑战。三是社会矛盾增多的挑战。四是司法改革带来的挑战。(三)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是提高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一要提高权限意识。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能突破限度行使权力。二要提高程序意识。强调程序的正当性和重要性。三要提高责任意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有责任观念。四要提高证据意识。做决定、干工作要有证据,要保证证据内容合法,没有瑕疵,有证明力。五要率先垂范。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带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典范。整个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和感染力,受到广大领导干部的好评。
于玉同志在主持讲话中指出,马校长从司法审查的角度阐述法治建设问题,对于我们更好地联系工作实际,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地借鉴和推动作用。一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法治已经成为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领导干部法治观念的树立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重要问题。首先要树立法治信仰。要尊重法律的权威,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力,自觉坚定地按照法律规定用权履职、推动工作。其次要克服特权思想。平等是法律的生命,只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才有权威和公信力,法治才能得到实现。再次要增强程序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真正做到懂程序、讲程序、按程序办事,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工作开展更加阳光透明。二要积极推进法治枣庄建设。各级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也决定了枣庄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水平。各级领导干部要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想问题、做决策、下指示首先要考虑“合法不合法”,力争将法规制度贯穿其中,推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有效落实。三要扎实开展“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开展至今已有三年时间,我们聘请全国和省市知名法学专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开展法治宣讲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法治宣讲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截至目前,全市共举办法治报告会300余场,11万余人次参加了法治宣讲活动,“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已经成为我市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形式。希望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2016年“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好今年的法治宣传活动,为建设生态文明、宜居宜业的新枣庄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报告会取得圆满成功,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枣庄军分区领导班子成员;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大企业主要负责人,市直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各区(市)委书记、区(市)长及政法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会员代表等28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