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03 文章来源:贵州省法学会 编辑人: admin
12月1日,贵州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黔西南州专场报告会在兴义召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12月1日,贵州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黔西南州专场报告会在兴义召开。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处处长、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杨正万作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主题的法治宣讲。以世情、国情、党情、社情为切入点,结合典型案例,从法治能力的基本内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政的必要性和如何培养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等方面作了深刻阐述。黔西南州委中心学习组成员、其他州领导、州委各部委、州直机关各部门、兴义军分区、人民团体、中央及省驻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干部职工代表和各高等院校师生代表共30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报告会由州委副书记汤向前主持。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处处长、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杨正万作报告
杨正万教授认为,法治思维方式包含规则意识、“党大或法大?”的认知意识、方式的彻底性、手段的正当性、权力运作的公开性。法治方式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方面。法治决定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法治思维支配着法治方式。面对新形势,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要坚持“六问”(是否考虑到自身法定权限和遵守法定程序;是否考虑到如何防止权力的滥用;是否考虑到如何通过明确责任,确保不失职;是否考虑到公开听取有关各方的不同意见和进行合法论证;是否考虑到如何对权益受损的相对人提供依法监督行政执法与司法的畅通救济渠道;是否考虑到如何为相对人提供依法监督的畅通救济渠道)与“五个合法”(目的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手段合法、程序合法)。要着重从五个方面培养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一是必须加强法治教育与培训,不断增强社会法治理念。二是进一步改善法治环境,通过外部制度环境影响和促进公权力执掌者的法治思维。三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水平的评估考核机制,通过内部机制提高公权力执掌者的法治思维。四是进一步完善对领导干部问责制度,通过追责机制保障和落实公权力执掌者的法治思维。五是加强正反典型经验的宣传教育,不断引导和激励公权力执掌者主动、自觉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治国理政。
会议现场
州委副书记汤向前指出,在全州上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的关键时刻,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团的到来,对我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强化法治教育,培育法治文化,提高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求全州各族人民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工作,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确保中央、省委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重大决策部署在黔西南州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为推动后发赶超、同步小康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