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11-30 文章来源:本网综合 编辑人: admin
根据中组部、中宣部、中政委、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2010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吉林省“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在吉林省委、省政府和省“双百”组委会的领导下,经过认真筹备,组成4个省“双百”法治宣讲报告团,分别由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叶志刚、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秦利明、省司法厅副厅长李晓英、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田中林为团长带队,于2010年11月3日至9日先后赴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四平市进行了专场法治宣讲报告。省社科院法学所所长于晓光、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赫然、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王景斌、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贵才分别在所到市法治宣讲报告会上作了“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的法律原则”、“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谐社会的法治保障”等内容的主题报告。以上各市“双百”组委会精心组织了“双百”法治宣讲专场报告会,市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市直政法机关,军分区、武警部队的领导干部和人民团体机关,大中型企业人员,大中专院校师生,共计150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
吉林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报告团法治宣讲活动,得到了所到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市“双百”组委会认真按照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组委会的通知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落实报告会会务等各项工作,确保了法治宣讲报告会的效果。报告团宣讲人精心准备宣讲材料,紧紧围绕重大法治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联系全省法治建设的实际,进行了系统阐述,使宣讲报告更具有针对性和吸引力,收到了预期效果。
报告会在当地引起了较大反响,各市党委和政府均对此次法治宣讲活动给予了较高评价,认为报告会规格高,范围广,影响大,报告主题突出,理论性、实践性强,联系实际,贴近基层,具有较好的指导意义。当地各新闻媒体对本次报告会给予了高度关注,及时进行了采访和报道。
(吉林省法学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