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顺利推进“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1-12-21   文章来源:福建省法学会  编辑人: admin

      根据2011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年度福建省“双百”活动由省组委会自行安排组织。今年9月至11月,在省直机关、漳州、龙岩、三明、莆田、南平等地共组织了7场报告会。宣讲的内容主要针对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保障、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网络与媒体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理与应对等当前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的法治热点难点问题展开。各级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部分高校师生4000多人参加报告会。整个活动安排有序、主题突出、理论结合实践、内容深入浅出、广大干部群众喜闻乐见,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为了保证宣讲活动效果,福建省“双百”宣讲活动组委会采取四个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宣讲活动常态化开展。

      (一)强化保障,促进“双百”活动常态化。福建省组委会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促进“双百”活动常态化工作的落实。一是组织保障。调整充实省“双百”宣讲活动组委会,设区市也参照省组委会人员构成成立“双百”活动组委会,加强对当地“双百”活动的组织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建立了省组委会成员单位挂钩联系设区市联系制度,指导、促进“双百”活动常态化。二是制度保障。省组委会立足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实践,在总结了近年本省“双百”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统一计划、分级实施、面向基层、常态运作”的工作思路,下发了《福建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常态化工作意见及2011年实施方案》。设区市组委会也相继下发了文件,制定实施细则,对年度宣讲的主题、对象、场次、时间等作出具体安排,并报送省组委会,省组委会进行统筹协调安排,制定出周密的计划。三是经费保障。省财政专门拨付30万元作为“双百”活动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部分设区市也为“双百”活动开展预留出一定的经费。

      (二)检查督促,推进工作责任落实。一是增强合力。加强对组委会成员单位责任的督查,促使各成员单位在“双百”活动中,既按分工各负其责,又协作配合,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二是考评督导。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把“双百”活动作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动依法治省方略和平安建设的重要抓手和载体,进行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省综治办还将“繁荣法学研究”、“有效开展综治维稳法学实务研究”内容,列入党政领导综治责任年度考评。省法学会把“双百”宣讲活动作为一项考评内容,配合综治考评组深入设区市进行实地检查考评,促进“双百”活动工作责任落实。三是增强实效。为保证我省“双百”法治宣讲活动的针对性、时效性,省组委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按照贴近基础、贴近群众、贴近民生,结合本省实际需要,确定法治宣讲主题,加强对设区市、县(市、区)宣讲活动计划、方式、内容的督导,确保法治宣讲活动正确的政治导向,取得实实在在的社会效果、法治效果。

      (三)广泛宣传,扩大“双百”活动影响。在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宣讲活动的形式,提高宣讲活动的效果。一是宣传发动。在省组委会的统一部署下,各级宣传部门从实际出发,注重特色,加强正面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刊物、简报、网站等宣传阵地,加大对我省“双百”活动和法治宣讲内容的宣传力度,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深入基层。建立省市县不同的宣讲梯队,让宣讲活动走进机关、走进大专院校、走进党校和干部培训班,深入到基层。每场报告会都进行摄像、录音制作成DVD盘。莆田、三明、漳州等设区市“双百”活动报告会的内容都进入当地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此外,全省所有的县(市、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今年都至少安排一次法治内容学习,提高了各级党政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创新形式。各设区市组委会联系实践,把“双百”法治宣讲活动结合到普法宣传活动中,增强了“双百”活动的活力。设区市法学会积极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社科普及法律咨询活动,通过法治讲座、法律“六进”等形式,解答市民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向市民宣传普及法学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福州市法学会还在电视台制作《法眼》栏目,开展“法治闽都.法眼十年”系列宣传报道活动,将法治宣讲讲座视频剪辑播出,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四)树立典型,培养法学人才。“双百”活动不仅是法学专家学者向干部群众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转变干部群众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的过程,也是法学、法律工作者了解基层情况,理论联系实践的过程。我省注重把开展“双百”宣讲活动,作为发现和锻炼、培养法学人才的重要抓手,促进了一批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成长。一是整合资源。为进一步整合全省法学、法律人才资源,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宣讲队伍。省组委会对全省法学、法律人才进行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把全省政治信念坚定、学养深厚、思维敏捷、口才出众的省内大学院校法学专家和司法实务部门骨干召集起来,组建省法治宣讲活动人才库。部分设区市也按照各自的实际情况,成立法学、法律人才库。法学、法律人才库的建立对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起到积极的作用。二是典型示范。我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省法学会副会长游劝荣同志,法学理论研究功底深厚,法律实践经验丰富,参加全国巡回宣讲,取得良好反响,获得全国“双百”活动最佳宣讲奖。省组委会以此为契机,树立游劝荣同志为榜样,充分发挥其在省内法学、法律界的影响力,鼓励、引导全省法学专家学者走出书斋、走出校园、走进社会、走进群众、走进实践,涌现出刘连泰、朱冬亮、肖文涛等一批宣讲活动专家,他们的报告内容丰富、资料详实、案例生动、深入浅出,得到各地领导干部和广大听众的充分肯定。三是加强指导。为有效提高各级宣讲专家的宣讲水平,省组委会组织加强对基层法治宣讲活动的指导,适时总结交流宣讲经验,提高基层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宣讲水平。各级法学会还积极组织当地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部队活动及各类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这些活动,为广大基层的法学、法律工作者提高水平、展示才华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增进基层法学、法律工作者与基层群众的接触了解,提高了他们的群众工作能力。对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促进社会和谐,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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