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2-02-28   文章来源:本网综合  编辑人: admin

           “双百”活动组委会主任、副主任、成员并中央政法委员会:
            一年来,“双百”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双百”活动组委会会议精神和年度宣讲计划,在各级“双百”活动组委会和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在法学专家的积极参与下,法治宣讲取得了新的显著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2011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2011年山西、安徽、江西、山东、重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中央国家机关的宣讲活动由全国组委会统一组织,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宣讲活动由各地组委会自行组织,“双百”活动“深入到一般百姓之中”工作,由各地组委会自行安排组织。截至11月底,除江西、天津、湖南、四川、云南、海南、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时举办外,活动覆盖了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共组织法治宣讲报告会374场,直接听众达34.5万人,其中,由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统一组织的报告会24场,直接听众20.9万人;各地组委会自行组织的报告会350场,直接听众13.6万人。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参与宣讲活动的京内外法学专家 65人。电视、电台、报纸、网络共发布“双百”活动信息20万余篇(条),其中,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新华网、人民网、法制网、央视国际网等中央主要媒体播发7.8万余篇(条)。组委会办公室先后组织召开“双百”活动组委会(扩大)会议、调研座谈会(包括与港澳协调)、组织工作协调会等 9次,转发了7个省份的“双百”活动实施方案,编写了《“双百”活动情况通报》9期。
            总体上看,2011年的“双百”活动有以下突出特点: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地“双百”活动组委会都能把年度宣讲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做到早筹划、早部署、早准备,并按照统一部署要求上报具体实施方案。重庆、广东、山西、安徽、山东等省(市)的主要领导还亲自审定实施方案、亲自确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宣讲主题,汪洋、张宝顺、袁纯清、姜异康等主要领导都在报告会前会见了报告团成员并亲自主持报告会、发表重要讲话。宣讲报告会都顺利进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以身作则极大地带动了各地“双百”活动的蓬勃开展。二是宣讲对象有所拓展。今年的“双百”活动,在坚持以各级领导干部和政法系统干警为主要对象的基础上,走进了各级党校和高校,并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为契机,首次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举办了专题讲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影响也更为广泛。中央领导以及中政委、国务院港澳办等部门均给予了充分肯定,明确要求我们认真总结去年在香港活动的成功经验,加大对我国法治建设及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的宣传力度,精心挑选内地优秀的法学专家进行宣传讲解,满足香港法学、法律界人士对内地法律制度学习和研究的需要,增强港人对内地法治状况的了解。三是组织方式有所创新。为增加宣讲活动的受众面,提高效益,扩大社会影响,山东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采取了电视实况直播,各地、县(市)、乡(镇)组织集体收听收看;广东省有的专场采取网络视频直播,有的专场利用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开设多个分会场,有的市在党员领导干部“网上大学堂”上播放专场报告会光盘,组织方式更加多样化。四是专家队伍有所扩大。2011年的“双百”活动,又吸收了一些政治立场坚定、学术造诣高、宣讲效果好的中青年法学家,包括新当选的“第六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参与进来,也吸收了一些具有良好法学理论造诣而长期在实务部门工作的同志参与进来,使他们走出课堂、走出机关,走进社会、走进群众、走进实践,为法治社会、法治文化建设做贡献,也使他们在宣讲中接受检验、得到锻炼。
            二、主要做法和收获
            (一)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选定宣讲主题,引领法学理论研究。宣讲课题的选定,是“双百”活动能否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地引领法学理论研究,使宣讲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关键。为此,“双百”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法治宣讲需求;召开法学专家座谈会,听专家之声、纳专家之议。最后,确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讲11场)、社会管理创新(宣讲82场)、社会矛盾化解(宣讲24场)、依法行政(宣讲38场)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宣讲16场)等9个年度宣讲主题。一年来的实践证明,主题内容的选定,不仅对法学理论研究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促进作用,而且对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宣讲舆论氛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比如:围绕社会管理创新课题开展的宣讲,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了新形势下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及法治保障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所要坚持的法治原则和基本要求,为法学理论创新起到了特有的推动作用,为社会管理创新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起到了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发挥法治宣讲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建设法治社会、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文化的营养、支撑和助推。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基础。2011年的“双百”活动,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统领,大力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及其意义”等主题的宣讲,弘扬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绩和成功经验,坚定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心,激励人民群众把爱国热情转化为振兴中华的实际行动,增强大家的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三)积极推进宪法和法律实施,努力为和谐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针对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双百”活动积极发挥舆论宣传的引导作用,利用“深入到一般百姓之中”的有利时机,选择紧贴广大干部群众生活实际的宣讲主题,包括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土地纠纷、借贷、道路交通赔偿、土地承包、房屋拆迁、物权法、刑法修正案、防范非法集资、行政强制、如何打官司等,组织法学专家进行讲解,引领广大干部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纷争,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为和谐社会建设营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适时调整宣讲内容,提高讲课的针对性、说服力和吸引力。为保证各场报告会的宣讲质量,专家们根据宣讲对象的不同,精心调整宣讲内容,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分别在澳门、香港作了主题为“中国法律体系及一国两制”的专题报告,他们根据各场次听众不同,分别从不同角度阐述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情况,引起了听众的强烈共鸣,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澳门中联办白子健主任主持了在澳门中联办的专场报告会,澳门特首接见了专家团。香港律师会副会长林新强在主持律师会专场报告会的总结讲话时讲到:“内地的法律制度和香港的法律制度,都有合理性,也都存在问题,我们应该多交流、多沟通,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实践证明,加强法治的学术交流和相互沟通,用事实说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能够增进相互了解和信任。在重庆,李步云教授根据重庆的实际情况和受众层次,围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从自身的革命经历出发,系统分析了发扬优良传统的重要性,宣讲活动反响强烈。
            (五)及时编辑出版配套读物,不断促进“双百”活动成果应用转化。根据组委会的决定,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力量,收集、整理、编辑出版了2010年“双百”报告辑(第五辑),并结合各地在组织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中遇到的法治热点问题,编辑出版了《法治热点问题100问》。这两本书,既是“双百”活动成果的重要载体和集中体现,也是“双百”活动的重要收获,为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学法律知识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1年的“双百”活动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发展不平衡,有的省份没有按照统一部署要求开展宣讲活动;二是组织方式创新不够,如何利用媒体的放大作用,还有待加强和创新。三是有的报告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影响宣讲活动的吸引力和效果。四是调研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是调研的问题不够深,范围不够广。五是对地方组织活动的指导力度不够,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以上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克服。

    (宣传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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