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双百”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会议在杭召开

发布时间:2012-04-09   文章来源:本网综合  编辑人: admin

            2012年3月30日,浙江省“双百”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在杭州召开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总结了2011年全省“双百”活动开展情况,通报了2012年工作安排,对《浙江省2012年“双百”活动实施方案》进行了研究讨论。浙江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省“双百”活动组委会副主任周长甬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组委会办公室主任陆剑锋,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省教育厅、司法厅、法学会等组委会成员单位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周长甬充分肯定了2011年我省“双百”活动所取得的成效。他认为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得益于省“双百”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得益于省法学会的具体组织落实,得益于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相互配合,责任落实,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周长甬指出,“双百”法治宣讲活动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它是普法宣传的新形式、新机制、新品牌,是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有效载体,也是构建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的具体措施,对于增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双百”活动已日益成为广大干部群众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意识的知名品牌。

            周长甬强调,2012年我省“双百”活动要努力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宣讲质量和宣传效果、扩大活动影响力等方面探索创新。一要强化组织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双百”活动组委会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定期沟通情况,研究制定计划,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二要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大“双百”活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党校、进高校的工作力度,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搞好计划协调,不断扩大“双百”法治宣讲的覆盖面。三要加大活动宣传。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技术优势,做到法治宣传报纸上有文章,电视里有专栏,网站有页面,手机有提示,微博有讨论。组织部门要利用“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和“党员远程教育”网扩展听讲受众面;宣传部门要协调党报加强对全省“双百”活动的宣传报道;司法行政部门要利用“浙江法治在线”、“浙江普法微博”等多种渠道,使法治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省法学会要协调《浙江法制报》对我省“双百”活动情况组织专题宣传,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浙江省法学会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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