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治浙江论坛”在绍兴诸暨 举行

发布时间:2018-10-31   文章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编辑人: admin

为迎接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纪念大会的召开,由浙江省法学会主办,绍兴市法学会、诸暨市法学会承办的2018年“法治浙江论坛”于10月31日在“枫桥经验”发源地绍兴诸暨召开。此次论坛主题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与实践”。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出席论坛并讲话,绍兴市委政法委、诸暨市委政法委等领导出席论坛。来自省内高校、党校、研究机构及实务部门的8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论坛。论坛开幕式由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武鹰主持。

浙江3.jpg

  陆剑锋指出,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探索、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从中央到地方,政界、学界、实务界已经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以实际行动回应了党的十九大在社会治理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回应了中央和省委的年度工作重点,展示了服务“两个高水平”建设的时代担当和奋斗者姿态。飘窗.jpg

 陆剑锋强调,基于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实践创新、理论提升、制度建构等诸多领域取得的实质性进展以及由此所展示的富于东方治理智慧的壮丽画卷,可以从三个纬度来全面解读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宏大进程,即达成了“六大共识”:轴心竞争论共识、政治站位共识、方法论共识、内涵及要素共识、时代价值共识和比较优势共识;形成了“六大格局”:以“六大工程”为标志的创新性实践格局、以理论建构为标志的学术格局、以制订出台《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为标志的制度格局、以成立“枫桥学院”为标志的人才教育培训格局、以特色亮点为标志的复制推广格局和以传承性纪念大会为标志的文化传承格局;展望了“六大愿景”:创建世界级国际人文交流平台、探索培育新时代“枫桥经验”都市版和海洋版样板市、建构新型学术智库平台体系、完善平安中国统领下的基层社会治理法规政策体系、探索建立人文社科实践基地体系和建立学科体系和话语体系。

 在主旨报告环节,诸暨市枫桥经验研究会会长陈善平、绍兴市委党校教授卢芳霞、绍兴市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戴大新、浙江警察学院副院长黄兴瑞、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余钊飞等专家学者分别就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打造中国基层社会治理范本、“枫桥经验”55年回顾与展望、“枫桥经验”:从乡村治理走向城乡治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浙江实践研究、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法治发展等不同主题提出了富有见地的理论观点和实践建议。省法学会顾问、学术委员会主任牛太升作了学术总结。

  本届论坛共征集到论文352篇,经评审,有70篇优秀论文分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绍兴、湖州、宁波、杭州市法学会获优秀组织单位奖,论坛对获奖作者和单位进行了表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