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举行《反有组织犯罪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宣讲专场暨系列宣讲活动启动仪式

发布时间:2022-07-13   文章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编辑人: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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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

        为切实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近日,广东省广州市举行《反有组织犯罪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宣讲专场暨系列宣讲活动启动仪式。报告会邀请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谭世贵作专题报告。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孙太平主持宣讲会和启动仪式,并对全市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进行部署。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燕玲作为宣讲团专家代表发言。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扫黑办负责人及市法学会机关干部参加活动。

        谭世贵教授简要梳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背景和形成过程,深入分析该法的体系和特点,围绕有组织犯罪的概念和形态、情报线索处置、案件办理机制等内容进行了重点阐述,并对今后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原则要求和重点难点问题作了全面解读。谭世贵教授认为,《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的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反有组织犯罪制度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也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手段。为使执法有的放矢,《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软暴力”行为等概念,与《刑法》《刑事诉讼法》对涉黑恶组织进行查办和惩治的有关规定相比,均有很大进步与突破,为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新法中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群体的相关规定和措施,体现了新法对黑恶犯罪从严惩治的态度。同时,新法提出建立财产调查制度,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立案前对涉案财产的紧急措施、建立财产调查制度,既体现了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财产的从严处理,也强调要对利害关系人合法财产的保护。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制定和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性,深刻理解国家、社会层面合力推动防治有组织犯罪的关键性,深刻把握构建反有组织犯罪保障机制的系统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一体防治,加强全面保障。要将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的关键举措,以更硬措施、更强执行力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反有组织犯罪法》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市扫黑办、市法学会将邀请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等院校的知名专家教授组建专业宣讲团队,在市直政法各单位和11个区开展巡回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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