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05 文章来源:宣传处 编辑人: admin
关于印发
《2018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指导意见》
的通知
会字﹝2018﹞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和人民政府教育厅(教委)、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教育局、司法局,各法学会:
《2018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指导意见》已经4月9日组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情况请及时报组委会办公室。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教 育 部
司 法 部
中国法学会
2018年4月20日
2018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指导意见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各级干部和高校师生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现就推进新时代“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以下简称“双百”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学习研究宣传作为首要任务,用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引导各级干部和高校师生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己任,着力面向各级干部、面向高校师生、面向基层群众宣传法治成就,弘扬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更好调动干部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工作任务
(一)紧扣工作主线,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学习研究宣传贯彻。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法治学习,引导各级干部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坚持面向青年、面向未来,大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用以教书育人、占领阵地,增加高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二)深入开展宪法专题学习宣传教育。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问题的系列重要讲话、批示、论述和蕴含其中的重要法治思想为指导,为宪法和宪法实施进行理论定位。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宪法制度和宪法实践等的研究阐释,组织开展高水平的宪法宣讲,提高宪法理论研究的现实回应力,不断增强干部群众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
(三)本年度重大、重点和建议选题安排。2018年“双百”活动重大宣讲主题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重点宣讲专题为: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建议宣讲选题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新时代文化法治建设;改革开放40年与新时代中国法治之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监察法治建设;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法治保障;美丽中国建设的法治保障;新时代青年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中的责任与使命。
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确定年度宣讲主题。年度组织举办“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场次计划数,以省区市为单位,一般省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和其他省级专场不少于两场,地市州盟党委中心组专场和其他专场不少于10场。
三、抓好组织实施
“双百”活动不同于一般的普法宣传活动,是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在法治领域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活动,是助推法治中国建设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有效途径和有力抓手。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双百”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各省区市“双百”活动组委会要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地区开展“双百”活动的工作经验,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对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要发挥好牵头抓总、负总责的作用,抓好“双百”活动总体谋划和工作部署,为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明确专人负责,逐级抓好落实,确保“双百”活动有序推进。
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学习,各级党政机关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法治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要用好用活“双百”活动资源优势、平台优势、渠道优势,发挥好示范作用,引导各级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分工配合,确保年度活动计划顺利实施。全国组委会负责把重大宣讲主题、重点宣讲专题和建议宣讲选题列为部级法学研究重点委托课题,组织开展集体备课,组织编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讲义、宪法宣传教育讲义等;组织举办中央和国家机关专场报告会;遴选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学术造诣精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和宪法以及国家治理体系体制有实际研究的专家学者,充实讲师队伍;深化“双百”活动宣传,建设网上“双百”活动阵地,宣传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影响力。
各省区市组委会负责本省区市及以下“双百”活动。其中,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把法治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安排,推动“双百”活动进机关、进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办好有关专场报告会。党委宣传部要把法治学习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双百”活动作为推动法治学习的有效途径和有力抓手,充分发挥“双百”活动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党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好政法系统的报告会,并为组委会办公室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教育(高校)工委和教育厅(局)要把“双百”活动纳入高等院校法治教育工作安排,法治宣传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增强法治宣传效果。司法厅(局)负责把“双百”活动纳入法治宣传教育总体安排和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双百”活动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法学会作为组委会办公室单位,加强同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作、联系服务,协助做好报告会主题确定、讲师遴选、课件审核,负责做好场次统计、工作督促、信息报送等具体工作。各部门加强协作、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把“双百”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新活动形式,提升工作实效。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工作大局、结合各自实际,综合考虑地域、受众的具体情况,加强分类指导,提出各具特色、符合“双百”活动定位的目标任务。要积极适应新时代形势发展的新要求,顺应干部群众的新期待,更好发挥“双百”活动在助推法治中国建设和社会文明进步中的作用。要强化问题导向,聚焦干部群众普遍关切、社会反响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创新法治宣讲思路举措、方式方法,推进工作创新,提升实际效果,推动“双百”活动更加科学、精准、高效。要树立互联网思维,迎接新挑战、抓住新机遇,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手段增加活动载体,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法治理念,积极宣传和运用“双百”活动成果,更好满足干部群众实际需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双百”活动组委会请于5月中旬将2018年“双百”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并于11月底前完成年度“双百”活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