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2年“双百”法治宣讲活动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2-09-07   文章来源:办公室宣传处  编辑人: admin

      根据2012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以下简称“双百”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广东省“双百”活动由省组委会自行安排组织。截至8月底,广东省“双百”活动已举行11场报告会,10600多人听取了报告,活动在广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取得了显著成效。

      7月3日,广东省“双百”活动首场报告会(即省、市政法部门专场)在广州举行。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姜伟同志作了题为“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专题报告。报告会由省政府党组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梁伟发同志主持。该场报告会同时在广东省21个地级市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设立分会场。广东省4500名政法干部聆听了报告会,其中参加主会场报告会的有省直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处以上干部共500人,分会场有各市直政法干部近4000人。会前,梁伟发,广东省法院院长郑鄂,检察院检察长郑红,法学会会长王骏等同志和省委政法委委员会见报告会主讲人。

      7月4日,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教授在广东省委党校作了题为“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区域发展环境”的专题报告。省委党校师生600多人参加了会议。随后,广东省组委会派出两个报告团,分赴六个市作巡回报告,共举行了9场报告会。其中在佛山、梅州、汕尾、中山、江门、湛江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各一场,在汕尾、湛江市举办“基层干部专场报告会”各一场,在佛山市顺德区举办一场区直机关专场报告会。

      广东省“双百”活动的主要经验:

      一是领导重视,部署及时。在接到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下发的实施方案后,广东省法学会立即向政法委领导做了专题汇报,并根据全国组委会和广东省十一次党代会的精神,精心挑选宣讲专题和优秀的法学专家,草拟了全省总体方案。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明国同志高度重视“双百”活动,亲自审定广东省总体方案,并指示要认真做好报告会的各项工作。广东省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请承办广东省2012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的通知》,并对13场报告会有关细节做了周密部署,为报告会的顺利举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广东省“双百”活动成立了由省委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教育厅、司法厅和法学会组成的“双百”组委会,并召开协调会议,对“双百”活动有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分工。为保证活动有序开展,广东省组委会制定下发了《广东省2012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广东省2012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省市政法部门专场实施方案》,以及指导具体工作的《活动手册》,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人手一册,对“双百”活动的接待、会务、材料、宣传等进行了指导,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六个市也成立了由市委分管领导挂帅的“双百”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到位,确保各场报告会有序开展。

      三是领导带头学法,营造学习氛围。梁伟发同志在主持首场报告会时要求省委政法委员和省直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出席报告会,为各场报告会起参照模式作用。各地“双百”活动严格按照省首场报告会的做法,由当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或市委常委主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会见报告团并出席报告会。佛山市委书记李贻伟、梅州市委书记朱泽君、汕尾市书记郑雁雄等领导同志会见了报告团并参加报告会。领导带头学习,带头讨论,起到了率先垂范作用。

      四是注重舆论宣传,提高社会效果。省组委会制定了详细具体的宣传工作方案,省委宣传部也作了专门安排,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法治日报、南方法治报等中央和省主流媒体都在重要版面(专栏)对报告会进行了报道。相关市的主流媒体,也都对各市“双百”活动进行了重点报道。经过媒体的宣传,“双百”活动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是创新学习方式,增强学习效果。为让更多的干部接受教育,广东省各专场纷纷扩大听课对象。如首场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在全省21个地级市设立了分会场;为活跃学习气氛,提高学习热情,增强学习针对性,梅州市报告会设置了问答环节,葛洪义教授现场作答为大家释疑解惑;湛江和江门市通过问卷调查和现场提问的方式,与参会人员互动,现场气氛热烈活跃。创新的学习方式,多形式、多渠道的宣讲方式,增加了报告会的感染力,提高了学习效果。

      据广东省“双百”活动组委会悉,9月还将举办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和广州大学城高等院校师生专场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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